縣府在淡水水碓活動中心召開淡北道路規劃說明會, 吸引
二、三百位社區民眾前往關切(攝影/戴瑞君)
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於97年7月正式發布「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公告,計畫沿淡水河水岸從紅樹林到竹圍,興建一條全長約4.7公里的道路,全程擬分三段招標,第一標工程預定於97年12月開工,整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則預定於100年10月完工。目前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正積極進行道路工程設計,並同時展開道路用地的土地徵收程序,陸續召開地主說明會,縣政府希望地主能支持這項縣政府交通建設,配合縣政府早日完成徵收工作,以利道路工程施作。不過,這項道路工程計畫因為要沿著淡水河水岸興建,行經淡水河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和竹圍地區最重要的一塊綠帶,又因為計劃路線上最近發現
史前文化遺址,業已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回想十年前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計畫」
台北縣政府積極推動「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很容易讓人與十年前交通部推動的「淡水河北側快速道路計畫」做聯想。民國86年
12月交通部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計畫」,準備興建一條連接「洲美快速道路」通往淡水的快速道路,當時計劃路線起點是從北投大度路開始,銜接「洲美快速道路」沿大度路高架興建, 到關渡大橋再跨越捷運下降,沿著淡水河水岸經竹圍、紅樹林、鼻仔頭、淡水捷運公園、淡水市街段, 到達終點淡水沙崙,快速道路路線全長12.8公里。這一條快速道路,因為對淡水河水岸環境衝擊太大,必須經過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而最後經環評主管機關行政院環保署在89年9月召開環評審查會決議「應不開發」,否決這一條快速道路的興建計畫。
比較台北縣政府推動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和交通部當年推動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計畫」,從登輝大道高架跨越捷運
經紅樹林到竹圍,再高架跨捷運的路線規劃,兩者幾乎雷同, 只是, 台北縣政府將計畫名稱從「快速道路」改為「平面道路」,將計劃路線長
度從12.8公里縮短為4.7公里,使這個原先必須依法進行環境評估審查程序的道路開發計畫,變成台北縣政府對外宣稱的「毋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由台北縣政府水利局逕自公告開發。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規劃內容分析
台北縣政府推動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是交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規劃設計,據了解整個路線架構台灣世曦公司業已完成規劃, 應縣政府要求目前並已加速進行基本設計,縣政府希望能儘早完成細部設計,趕在年底前完成招標發包工作。
分析「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路線,北端是起自登輝大道口,擬以高架橋方式銜接登輝大道跨越捷運,再沿著淡水河水岸以路堤方式興建寬約20公尺的雙向四車道從紅樹林直至竹圍路段,接著再以高架橋方式兩度跨越捷運,最後向南開挖山洞,以隧道車行箱涵通往關渡的大度路口。在全長4.7公里的路線規劃中,高架橋路段佔1.7公里,隧道車行箱涵佔0.28公里,路堤(路塹)道路佔2.72公里。依據台北縣政府水利局公告,「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工程擬分三標發包,細看各標規劃內容:
第一標為中間主要路段,約從紅樹林捷運站至竹圍捷運站附近的樹梅坑溪橋之間。這段設計以平面雙向四車道路為主,其中包含了低窪地區的三個排水涵洞、兩個既有涵洞改成的車行涵洞之外,還有兩個親水通道。除了部分路段將與自行車道相鄰而行,亦會經過紅樹林生態敏感區這
一塊綠色腹地、竹圍工作室邊緣,以及淡水休閒農場這部分地勢較低,近年常有水患的區塊。整個紅樹林至竹圍水岸綠帶將從中劃開一條2公里長20公尺寬的柏油水泥路堤。工程預定97年12月開工,工期22個月,預定於99年10月完工。
第二標為本道路的起點,從登輝大道臺二線與淡水舊市鎮的臺二乙線交會處到紅樹林捷運站。此段設計包含兩個施作方式,一是以約十公尺高的高架橋跨越捷運以銜接臺二線登輝大道,另一則是以地下車行涵洞鑽入捷運下方來連接臺二乙線。此路段將行經紅樹林保育區,高架橋部份亦與未來淡海輕軌線有重疊之處,所以部份橋樑將預留與之共用。預定98年2月開工,工期約24個月,預定於100年1月完工。
第三標為竹圍捷運站附近的樹梅坑溪橋到大度路口。本路段工程則包含了由樹梅坑溪橋路段逐步升高興建20公尺高的高架橋以跨越重疊的捷運路線,呈大S型曲線兩度跨越捷運,到接近關渡山崙則以開挖山洞的方式轉為雙向四線的地下車行箱涵隧道,最後連通計劃終點大度路口。預定98年11月開工,工期24個月,預定100年10月完工。
整個計畫工程估計先後需時三年,全程預定於100年10月完工,而整體道路計畫的總工程經費預算則約為29.69億元。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路線規劃圖(上圖:登輝大道—竹圍,下圖:竹圍—關渡)
中央有關機關與台北市政府對本案持保留態度
不過,「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能否如台北縣政府所預期, 順利於9 7 年底前招標發包?目前仍存在許多法律問題,有待克服。因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路線必須跨越捷運、經過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淡水河行水區等,分別涉及「大眾捷運法」、「文化資產保存法」、「水利法」的法令限制問題,據了解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如交通部公路總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等,均有疑慮,要求
審慎評估。而台北縣政府宣稱本案計畫路線僅4.7公里,未滿5公里,無須就本案開發行為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行政院環保署亦表保留態度。
至於台北市政府對縣政府強勢推動「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的態度,更直接表達不同立場,市府交通局長羅孝賢明白指出「目前由臺
北縣政府主政所規劃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係利用永久性之高架道路與本市大度路銜接,其雖可紓解竹圍地區壅塞車流,卻將交通瓶頸點延伸到臺北市區,導致銜接大度路、洲美快速道路之環河北路因道路容量不足而嚴重壅塞,對本市交通造成嚴重衝擊。現階段臺北縣應釐清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與拓寬臺2線之功能定位,檢討評估與本市大度路銜接之最適配置方案,以減輕對本市之交通衝擊;長期應依都市計畫拓寬40公尺之臺2線銜接本市大度路」,「本府已請臺北縣政府就上述課題審慎研析,並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明定臺2線拓寬時程表,俟臺2線拓寬時程確定後,本市再與臺北縣政府及公路總局討論後續事宜。」在台北市政府仍不同意「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之此時,台北縣政府要何去何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