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長老教會,一直是我景仰的對象,從馬偕傳教士在北部地區的奉獻,建學校、醫院……對台灣的貢獻真是有目共睹。
10多年前,從台北搬回淡水馬偕街位於基督長老教會對面馬偕街9號的老家定居。由於內人銘月從事的是佛像藝術繪畫工作,因此與教會發生了不少磨擦,一開始說我們是故意挑釁,再來又說銘月畫的觀音是墮落的天使,有一次在自家牆壁貼上佛教活動的海報,隔日竟被塗上好幾坨爛泥巴,自行車也遭破壞多次,雖然未親眼目睹搗蛋者,只是希望泥巴不是自己爬上去的,自行車也不是自己戳破的。
多年前的一個午後,教堂前的一棵松樹,突然著火(據了解是有人縱火)我們提了一大桶水衝入,也呼叫托兒所內的教職員出來救火,若非我們奮不顧身的救火,淡水的教會古蹟很可能因而少了一件。
四年前,為了要改善與教會的關係,寫了一副對聯,右聯是︰「上帝耶穌聖母瑪利亞」,左聯是︰「釋迦牟尼觀世音菩薩」,橫批是︰「相見歡」,很多遊客在此拍照留念,也成為討論的話題,多數是正面的,但是部份的基督徒卻不以為然,他們仍然帶著鋒利的劍,要與我們比劃,認為我們褻瀆上帝,不識真神……,甚至有的宣稱看了對聯之後無法入眠。
2008年初,淡水鎮公所發佈消息,邀請外界的藝術家進駐淡水,要打造淡水藝術街坊,讓淡水成為具有文化藝術氣息的市鎮。身為淡水老居民,我們當然義不容辭、當然覺得與有榮焉。銘月的作品曾多次獲獎,也非常努力在創作,以為可以略盡棉薄之力,共同為淡水出力。
因為要藝術街坊政策執行,鎮公所在2007年底發函收回某些屬於鎮有的房子,幸運的是公所的主任秘書,在那個時間告訴我們,因為我們也是藝術家所以不會收回我們向公所承租的房子。但是2008年四月,當我們住所旁的藝術穿堂建好之後,竟然收到公所的信函,說我們家擋住了基督長老教會,擋住了古蹟,因此也要我們在年底搬離我們住了60餘年的住處。雖經我們多方陳情告訴鎮長我們是依賴畫作收入,不是很穩定,同時扶養三個正在就讀大學及高中的小孩,何況目前物價飛漲,要我們在幾個月內搬遷,實不知如何是好。可惜!鎮公所每有藝術盛會,銘月固被邀請為上賓,但對我們陳情書的回覆,鎮公所卻絕口不提藝術家進駐一事。
多次的陳情無效,我們開始探討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主任秘書很確定的告訴我們,銘月為創作藝術家房舍不會收回,為何會演變成至此?心中納悶不明,有一次教會裡和我們相處不錯的朋友,過來關心及慰問,閒聊中無意間透露,曾在長老會議中某位長老提議要處理我們的房子,當時讓我恍然大悟,原來蔡鎮長也是長老教會的教友, 而且最近教會動作頻頻, 收購了馬偕街三號,也與五及十一號的屋主洽談收購中,而9號是日治時代留下的公產,不需要收購只要公權力就可擺平,教會加上教友的力量,不費吹灰之力就可讓他們眼中的墮落天使,流落街頭,成為名符其實的街頭畫家。
當然這是幾年來我們被羞辱的經驗,而得到的感覺,我不希望更無法想像,公所會淪落為淡水教會的打手?教會要擴張版圖沒有什麼不對,但我們只依賴祖先所承租的小小地方維持生計,只因為不同的信仰, 只因為畫的不是上帝及耶穌基督,我們就要被迫搬離居住6 2 年的老家,天啊!上帝何在?……神愛世人﹗難道也選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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