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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錄
 
  01 社論
重視在地藝術人文資源的有機結合與發展
 
  06 要聞
捷運淡水站周邊環境經營公民會議獲致共識
 
  03

專題
公民會議共識結論(上)

 
  04 社區營造
大屯溪畔 花海迷人
 
  05 藝文活動
淡水鎮公所舉辦「演、談」淡水藝術週
淡江大學舉辦2006淡水藝術節
 
  index-08 建設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11月23日到淡水視察
 
  07 短訊
殼牌國際集團代表參訪淡水殼牌倉庫
彩繪大師莊武男 出任基金會董事長
 
  >>其他期別  
 
02
84期—2006年10月號
83期—2006年9月號
82期—2006年8月號
 
 
 
>>專題論譠

「觀光與在地生活共享的淡水小鎮—
捷運淡水站周邊環境經營」
公民會議共識結論(上)

公民小組(張俊偉、謝紹元、吳慶訓、陳盈蓁、鄧貴躍、
吳陳淑女、蕭伊珍、李孟浩、蔡宛鴒、薛雅文、鄧海、曾世明)


85--23-1前言
淡水由於其歷史、人文與地理環境的特殊,而形塑了許多寶貴文化資產:紅毛城、殼牌倉庫、馬偕建築群、鄞山寺、福佑宮、夕照、暮色、水筆仔、招潮蟹、彈塗魚、夜鷺…等豐富的資源與文化。隨著民國86年捷運開通,這樣的『文化小鎮』、『後花園』剎時間湧入了大量的人潮與商機,在於這樣的影響下,消費與文化、經濟與生活、保存與更新兩者間皆產生了莫大的衝突與鬥爭。在捷運開通近10年後的今天,我們可見到淡水鎮漸漸成為一車水馬龍、人聲鼎沸的『觀光夜市小鎮』,財團與外來企業的進駐更是嚴重的改變了我們原本城鎮的風貌:悠悠古風的老街化為濃妝豔抹的觀光小鎮、簡樸民居變身成地中海情調的雪白旅舍、散落有機村落突變出一棟棟現代大樓……等,而這些便是現況,這些也正是我們淡水現今所面臨到危機。

因此現今在於交通、環境、文化與觀光四者相互衝擊與影響的情況下,重新以在地觀點提出對於淡水立處於『觀光城鎮』的思考與發展是重要的。也就是說在於淡水,對於不論是文化性、環境性的資源保護與創意產業,以及觀光性的商業活動、交通性與服務性的設施與政策,如何利用現有的優勢與特色,提出改善策略與原則,發展出一種對於環境改善、文化與商業並存、遊客與居民共享的和諧相處之道,是所有淡水人所引頸期盼的。

「觀光與在地生活共享的淡水小鎮—捷運淡水站週邊環境經營」公民會議小組成員在經過了四天與各方面專家的對談與討論後,分別對於淡水的空間規劃、交通系統、生態環保與文化觀光等四個大項,進行了詳盡的討論與思辨最後,對於淡水鎮與淡水站周邊未來空間營造與控管、交通改善方式與策略、生態永續經營與策略、文化發展願景與觀光經營方式等各方面,提出了共同的共識,而未達共識之處,也盡量清楚說明其因由以供參考。希冀這份報告能將我們在地公民辛苦討論之結果,上達中央與地方政府,並也提供廣大的淡水鎮民們作為未來淡水發展策略與願景之參考。

85--23議題一:空間的規劃與策略

基於優勢的地理條件和台北市的緊密關係,淡水小鎮作為大台北都會區的重要一環,發展前景欣欣向榮。樂觀希望的同時,發展的壓力已經衝擊到各處角落。流動人口大量湧進,土地快速高密度開發,城鎮景觀快速商業化,寧靜的小鎮風情轉眼流逝,城鎮空間品質令人憂慮。

經由討論,我們嘗試思考城鎮空間各方面的問題和潛力,對空間規劃與策略提出訴求重點。從淡水捷運站周邊,擴展到淡水整體環境中的其他相關部分,以及介入空間經營所必須的公民參與機制。陳述如下:
一、對經營實質空間的建議:
(一)使捷運站及附屬空間成為在地居民與遊客共享的都市公共空間。
捷運淡水站,對啟動淡水近年的發展有很大貢獻。近十年來車站周邊空間的豐富活動景象說明,捷運站在此早已超越一個交通樞紐的角色,它已擴展演變為淡水城鎮中重要的多功能都市公共活動場所:是門戶、公園、廣場、地標、節點。

相較於國內許多失敗的公共建設,捷運淡水站所展現的活力與潛力是非常珍貴的,甚至超出了眾人的預期。而這超出預期的發展,當然也使淡水站的空間顯得不足以支應。基於對這種演變的認識,我們希望順應這種演變,因應調整硬體設施和使用方式,甚至衍生更多的服務功能,進一步發揮捷運站作為都市公共空間的潛力。

1. 擴展緩衝空間,改善人潮壅塞。
每逢假日,捷運站便終日陷入壅塞混亂,大量出入人潮與需覓地小歇等候的人群,都倍感煩躁,下雨或烈日時更是不堪。對此現象,相關單位應對現有行為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以對症下藥解決問題。主要對策,一方面是營造更充分、較舒適的緩衝逗留空間,另一方面是配套改善周邊交通動線,以因應使用行為形成合理的空間佈局。
2. 支持遊客與在地居民多元的遊憩休閒活動。
近年來,圍繞捷運站形成了許多週期性、頻繁發生的活動。如針對遊客人潮的表演、畫像、販賣、造勢活動等;而在地居民則利用車站附屬開放空間或有遮蔽空間,談天、下棋、習武、跳舞等等。一方面,標準化的捷運線性公園佈局、場站建築與設施並非為此而設,現在應當因應這些需求提供更友善適宜的活動環境,如更多遮蓋、圍聚空間、可坐靠設施等。另一方面,利用其門戶和交通可及性的便利優勢,應提供條件,促進發展公眾教育性的解說與藝文活動。
3. 串連周圍的市區、沿河活動場所。
緊鄰淡水捷運站區東北、西北側是兩處熱鬧的老市街,東南、西南側緊鄰古蹟、沿河自行車道與水岸公園。站區及周邊各區都各是難得的徒步活動區域,但可惜站區本身三面被繁忙的汽車道、分隔島圍繞,使它與這些眼前近鄰斷然分離,並且讓這些鄰近區域彼此間的聯繫也中斷,而僅有的人行地下道卻因不符合人們的需要而閒置。因此,我們認為捷運站區與周圍區域的聯繫應大幅改進,例如用三度空間的平台來跨車道連結,不止為改善人車交通衝突,更是為創造整體連貫的徒步公共活動空間。
4. 85--21用文化藝術與山水美景賦予車站周邊環境獨特個性。
淡水素以獨特的歷史文化韻味和山水美景著稱,但近年蓬勃的觀光商業經營方式短視近利,使文化與山水體驗的經驗漸被同質性極高的消費經驗所掩蓋。相較於轉變私部門所掌握的街道景象不易,捷運站周邊空間佔有公眾優勢和地理優勢,更有發揮文化與山水體驗的條件和責任。我們建議以文化藝術與山水美景來強化捷運站周邊空間的個性,應以捷運公共空間進行藝文活動,空間形式與環境媒介中應納入文化訊息,景觀應以享受山、河、海風光為重心。

(二)讓老市街找回較宜人的環境氣氛。

1. 舒緩人潮擁擠密度與流動速度。
老市街是淡水最吸引人的都市空間,而假日人流已達摩肩擦踵難以立足的程度,使人喘息不易,且有緊急避難困難之虞。老市街需設法營造逗留空間,容納遊人駐足,淡化走馬看花的流動壓力。相關單位做出相對應的管理辦法,針對特定區域在(1)合法的前提下,對約定俗成的佔用空間行為,做更透明合理的處理。(2)配合執法,確實約束不當侵佔空間的使用行為。
2. 管制繁雜混亂的街道景觀。
老市街的建築立面被誇張搶眼的招牌掩蓋,通道被各種招攬買賣的器具阻斷,甚至依靠植栽或街道家具搭成攤位,使密集的商品資訊填滿空間令人焦慮。老市街的建築立面與各種器物應予以協調管制,讓街道恢復有機但和諧的景觀。

(三)新空間應維持「山、河、海一體相連」的淡水特有空間體驗。

1. 維持陸地往水域的空間聯繫。
當開發區不斷向陸地深處蔓延,建築物逐漸密集、升高彼此遮掩,在淡水街道、房屋中可見山河海的視點正不斷減少。市區與河岸間的上下坡聯絡道路大多狹小迂迴,且被平行於河岸的主要道路阻斷,亦使到達河岸的可及性不高。應從都市設計觀點,控制協調道路與建築物的相互關係,以維持陸地往水域的空間聯繫。
2. 擴充支持水域活動的水岸設施。
觀光活動重振了淡水水岸空間的魅力。岸邊人群澭動,水上船隻漸多,岸上的人已想更進一步往水中去。淡水的岸邊,所需並非過去集中的貨船、漁船碼頭,而是迎接各種分散的新型態水上遊憩載具的各種介面設施,如斜板、棧橋、浮動碼頭等等。缺乏這些條件,豐富的水上活動便難以展開;缺乏預先規劃建設,水上活動便將以不妥的方式發生。相關單位應當開始為下一步發展作引導和準備。
3. 發展水中活動。
淡水河口的各種水中活動已逐漸增多,未來的活動方式與強度更有待發展。應當開始佈設支援水中活動的設施,如浮標、拉繩、救生設備等。

(四)善用閒置空間成為發展在地文化活動的基地。
1.爭取閒置空間,以供公眾活動使用。
2.建議優先由地方公益性質團體來利用閒置空間。

二、對公民參與審議公共或私人建設開發行為的建議:
以捷運站前聯合開發計畫12層樓高大樓來說,這棟大樓蓋在捷運站前,帶來的車潮/人潮,對周遭環境會造成很大的衝擊,尤其是對已有瓶頸的交通更是雪上加霜,這樣的大樓對淡水的衝擊是全面的,只要生活在淡水的人,都會受其影響,最後要承擔結果的淡水在地人,決策過程中沒有參與表達意見的機會,這樣合理嗎?以現在公民意識還會默默承受嗎?與其之後用制度外的方式抗爭,何不過程中就聽聽淡水在地的聲音?也讓決策過程能更加圓滿。
(一)既有政府的審議機制中應納入公民參與。
基於維持公共利益而設立的各種現有審議機制,是由政府專責機關人員及專家學者執行。在多元價值時代,所謂「專業」已普遍被質疑其侷限;更由台灣各地弊端可見,各種審議機制屢被有權勢者操作利用。因此,公民以承受後果者的身份,應參與審議機制影響決策。為使非專業公民基於瞭解而有效參與,審議作業中應包括充分的學習與諮詢。
85--24(二)應組織民間的公民審議機制,參與特定建設開發行為的評估或決策。
就淡水的現況來看,某些特殊公共或私人建設開發行為或其中的某些特殊面向,不屬於現有法定審議機制的約束範圍。但當它可能給公眾或他人共同益處的潛力時,既有制度化機制卻無從介入協調。對這樣的情況,應有更具彈性的公民審議機制來進行約束、協調或鼓勵。法律層面而言,土地或資產所有人仍擁有應有的權利和自由,而審議是作為避免僵化的機制,可動用法規或政策以外的社會力量,為謀共同利益來影響個案決策。
85--31
三、呼籲推動凝聚在地公民共識的環境公約:
看當今社會現狀,政策因選舉而短視、代議政治凌駕多元民意、政府多頭馬車難整合、私人各掃門前雪等諸多積弊,頗令人失望,作為公民卻總是被動承受其綜合後果。相較而言,在這次公民共識會議中,經由學習和交流,我們初步體會到基於公民意識追求共識的價值,以及民間力量主動追求正面價值的渴望和能量。

空間的產權歸屬可以分割,但城鎮作為群聚環境卻無法分割。基於以上認識,我們希望在地公民共同推動淡水環境公約。共同建立公約的過程,會是動員、學習、交流、協商的過程,公約代表公民共識,首先是公民自我約束的規範,更是為整合在地資源、連貫政府政策、多方協調私人行為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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