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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錄
 
  01 社論
淡水河北側沿河道路依法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06 要聞
縣府強勢推動淡北道路工程規劃
 
  03

專題
提升淡水文化資產保存的視野和格局

 
  03 論壇
不要拋棄我 台二線!
淡水能不能變成小荷蘭?
為何我們要被迫搬離老家?
 
  社區營造
保存與重建
渡海而來的「紀念性建築物」
 
  藝文活動
滬尾牽罟鬥陣行~
 
  短訊
馬偕街三號「夜梅花」茶室熄燈走入歷史
鎮公所陸續終止租約收回鎮有房舍土地
淡水中元祭 作醮法會、放水燈祈福
淡江教會中元園遊會福音歌仔戲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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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不要拋棄我 台二線!

竹圍居民 淡水燕

觀音山山景

2008年5月26日下午2點誤打誤撞參加了一場非常重要的土地徵收地主說明會。會中舉手發言表達反對興建淡水北側沿河平面、加高架加轉彎3次跨越捷運、破壞淡水河國寶生態、斷送得天獨厚之觀光資源的快速道路。

我質疑淡水鎮公所為什麼要拋棄淡水的大門竹圍不徵收、不拓寬既定道路台二線竹圍紅樹林段。鎮長說:「現在無法拓寬台二線是因沒有其他替代道路,會影響居民生活,要先做好淡北快再拓寬台二線」。這有如「你得再借我錢否則不會還你錢」的說法您是否同意?竹圍捷運站前幾年前已完成徵收、拓寬,又請問台二線已拓寬第幾次了?之前又是如何拓寬的?在沒有淡北快速道路,政府所謂的替代道路或永
久性替代道路時,一樣可以拓寬不是嗎?

說明會的簡報中第七頁計劃需求分析:竹圍主要路口服務水準為E,F級均已呈現壅塞現象。天啊!推動者拿這些數據是要加強說服力,打淡水河岸的主意,卻不是要積極的拓寬與調解壅塞台二線的主要路口,解救苦難同胞!各位來一趟竹圍實地了解一下狀況,你會發現台二線上十幾年前蓋的大樓已退縮,只剩下幾間老矮房在計畫道路用地上,為什麼幾任縣長都無能、無力、無法給竹圍居民一條完整的人行步道?「蘇貞昌縣長有錢花光光,周錫瑋縣長沒錢賴光光,竹圍人行慌慌」。

請問縣長、鎮長、各級民意代表大人們,您怎能讓居民、選民一再陳情,〝無限期〞的讓居民、選民在如虎口的要道上與車爭道,於心何忍!〈感謝曾為台二線爭取拓寬的民意代表在此致上萬分的感激〉

竹圍幾個主要路口車輛違規停放與行人
爭道,常影響交通順暢(攝影/淡水燕)
竹圍幾個主要路口車輛違規停放與行人爭道,常影響
交通順暢(攝影/淡水燕)

台北縣政府、淡水鎮公所應積極解決台二線交通壅塞問題,首先從立即可做的交通管理方面先著手,如號誌燈控制、尖峰時間車輛疏導、外地車輛管制、接駁車設置、鼓勵搭乘大眾捷運系統、違規停車嚴格取締、台二線壅塞路口拓寬等‧努力尋求解決方案實施後才有改善依據,支持興建的理由。未改善之前卻要另闢新徑,此種做法令人不解!祈 周縣長、葉鎮長、吳育昇委員及各級民意代表放棄興道路。

 

淡水能不能變成小荷蘭?

王素幸

旅居荷蘭時,深為田野的美麗風光所感動。

荷蘭的人口、土地與台灣相近,卻一點也不擁擠,因為多數人靠鐵路、電車或單車旅行,荷蘭田野的花卉從陽光吸收能量,綻放出可觀的外匯,荷蘭的優質生活,吸引優秀人才而來。

旅居過許多國家,最後仍在台灣駐留,因為只有人親土親的地方,才會讓人依依不捨,塞納河比不上淡水河,即使淡水河再污濁,阿爾卑斯山也比不過觀音山,縱使觀音山的水泥墳墓再多。我們只是國外山水的過客,卻是台灣土地的主人,這裡的一草一木我們終生擁有,也會留給子孫。但當台灣每年有八百萬人出國,卻只有三百萬人來觀光時,台灣人可曾想過,是台灣不夠美,還是台灣人太愛糟蹋土地?

世上沒有一塊地方,像淡水河的出海口,有山、河、海、平原、沼澤、咖啡屋,坐捷運即可到達,竟有人還要開車前往,然後說塞車太苦,所以要再開一條汽車道。

台灣也沒有一塊地方,像淡水河的右岸,有紅樹林國寶、史前遺跡、落日美景、藝術工作室、千里候鳥,如今政府不好好保護,卻要拿起淡北快速道路這把刀劃破,只為引車潮到淡水的博奕賭場(詳見新新聞1116期,縣長親口證實)。

五年後,當賭客開著豪華轎車,經由淡北快速道路進淡水賭城時,色情行業也會追隨在淡水生根。那時小荷蘭的殘夢,也只能與那些曾盲目推動這條路的人,一起在海風中吟唱著淡水悲歌。

為何我們要被迫搬離老家?

畢清顯

畢清顯家

基督長老教會,一直是我景仰的對象,從馬偕傳教士在北部地區的奉獻,建學校、醫院……對台灣的貢獻真是有目共睹。

10多年前,從台北搬回淡水馬偕街位於基督長老教會對面馬偕街9號的老家定居。由於內人銘月從事的是佛像藝術繪畫工作,因此與教會發生了不少磨擦,一開始說我們是故意挑釁,再來又說銘月畫的觀音是墮落的天使,有一次在自家牆壁貼上佛教活動的海報,隔日竟被塗上好幾坨爛泥巴,自行車也遭破壞多次,雖然未親眼目睹搗蛋者,只是希望泥巴不是自己爬上去的,自行車也不是自己戳破的。

多年前的一個午後,教堂前的一棵松樹,突然著火(據了解是有人縱火)我們提了一大桶水衝入,也呼叫托兒所內的教職員出來救火,若非我們奮不顧身的救火,淡水的教會古蹟很可能因而少了一件。

四年前,為了要改善與教會的關係,寫了一副對聯,右聯是︰「上帝耶穌聖母瑪利亞」,左聯是︰「釋迦牟尼觀世音菩薩」,橫批是︰「相見歡」,很多遊客在此拍照留念,也成為討論的話題,多數是正面的,但是部份的基督徒卻不以為然,他們仍然帶著鋒利的劍,要與我們比劃,認為我們褻瀆上帝,不識真神……,甚至有的宣稱看了對聯之後無法入眠。

2008年初,淡水鎮公所發佈消息,邀請外界的藝術家進駐淡水,要打造淡水藝術街坊,讓淡水成為具有文化藝術氣息的市鎮。身為淡水老居民,我們當然義不容辭、當然覺得與有榮焉。銘月的作品曾多次獲獎,也非常努力在創作,以為可以略盡棉薄之力,共同為淡水出力。

因為要藝術街坊政策執行,鎮公所在2007年底發函收回某些屬於鎮有的房子,幸運的是公所的主任秘書,在那個時間告訴我們,因為我們也是藝術家所以不會收回我們向公所承租的房子。但是2008年四月,當我們住所旁的藝術穿堂建好之後,竟然收到公所的信函,說我們家擋住了基督長老教會,擋住了古蹟,因此也要我們在年底搬離我們住了60餘年的住處。雖經我們多方陳情告訴鎮長我們是依賴畫作收入,不是很穩定,同時扶養三個正在就讀大學及高中的小孩,何況目前物價飛漲,要我們在幾個月內搬遷,實不知如何是好。可惜!鎮公所每有藝術盛會,銘月固被邀請為上賓,但對我們陳情書的回覆,鎮公所卻絕口不提藝術家進駐一事。

多次的陳情無效,我們開始探討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主任秘書很確定的告訴我們,銘月為創作藝術家房舍不會收回,為何會演變成至此?心中納悶不明,有一次教會裡和我們相處不錯的朋友,過來關心及慰問,閒聊中無意間透露,曾在長老會議中某位長老提議要處理我們的房子,當時讓我恍然大悟,原來蔡鎮長也是長老教會的教友, 而且最近教會動作頻頻, 收購了馬偕街三號,也與五及十一號的屋主洽談收購中,而9號是日治時代留下的公產,不需要收購只要公權力就可擺平,教會加上教友的力量,不費吹灰之力就可讓他們眼中的墮落天使,流落街頭,成為名符其實的街頭畫家。

當然這是幾年來我們被羞辱的經驗,而得到的感覺,我不希望更無法想像,公所會淪落為淡水教會的打手?教會要擴張版圖沒有什麼不對,但我們只依賴祖先所承租的小小地方維持生計,只因為不同的信仰, 只因為畫的不是上帝及耶穌基督,我們就要被迫搬離居住6 2 年的老家,天啊!上帝何在?……神愛世人﹗難道也選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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