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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開發 莫此為甚
論小坪頂興福寮地區的大社區開發案

 

曾義明

  約在1997年之前幾年,在淡水小坪頂與興福 寮區域之間,有一大片山頭被開發為住宅區,其 位置非常明顯。在1997年後,因為汐止林肯大郡 事件而導致該地區建商多家倒閉,形成一大片水 泥廢墟,沈寂了好一段時間。但突然就在2007年 後,卻又有建商見房市起色,因而就投入資金, 整修已經歷多年風吹雨曬的舊屋,重新包裝以推 出建案,並且還有建商斥資建鋼骨結構的超高大 樓。在大屯山高海拔地區,政府竟然能核准建設 高度超過三十層樓的高塔,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放眼台灣,能再像這樣美麗的高海拔地區建造一 座大鎮以及一棟超過30層的大樓,相信目前在大 屯山區鄰近陽明山國家公園地區,這樣的案子應 該是算是空前的。顯然這一波的開發,又有如排 山倒海而來,比起先前有過之而無不及。本文想 要檢討的,就是這樣的開發,到底對我們的生活 造成什麼樣的衝擊。 1.景觀秩序崩解的開始   由於房屋建設的氾濫,以及沒有景觀觀念的 破壞式建設,「獨攬式建設」(這是筆者自己的 命名,自己只顧蓋高樓,不管後方的居民或住戶 的景觀受到侵害),嚴重的改變了地景,而這種 現象只要一開始出現,就會引發嚴重的連鎖反 應,因為「別人這樣做,如果我不這樣做,我的 景觀權益就會受損」。目前淡水地區有許多的坡 地,其建設方式都是如此,尤其是沿著淡水河兩 岸的高樓皆是比比皆是。 2. 破壞山林環境   小坪頂興福寮地區的建商開發方式是直接以 高密度的建設,將一個獨立的山頭(也就是整片 山林)直接變裝為一個高密度的「水泥叢林」。 這樣快速而又突兀的建設方式,所造成的環境破 壞實在令人震撼。此外,該社區有部分位於周邊 區域的獨棟房屋根本就是建設在坡度極陡峭的山 坡岸邊,但是卻透過圍繞在山坡的高架道路加以 掩飾,使買屋者對住屋立地條件有所誤解,未來 就可能是發生房屋安全問題的引爆點。 3.將屬於公眾財的山林景觀,獨攬於一身   目前坪頂山區的建設的高樓住宅,是一種殺 雞取卵的作法,直接將所有的景觀佔為己有,但 卻要周邊鄰居被迫接受「巨塔就在我面前」的事 實,這是一種過度損鄰自私的行為,同時也將後 方坡地的景觀價值剝奪殆盡。我們要問,有必要 將360度的景觀佔為己有嗎? 4.閒置資產,浪費資源   這樣的一個大規模建案的住宅其實是所謂的 「度假型住宅」。淡水郊區的大型集合型大樓或 是別墅區幾乎多為「十屋五空」,這又是何種原 因呢?究其原因,那就是因為北台灣氣候多雨潮 濕又溫熱,當一個房屋長久沒人居住之後,就會越 來越不容易整理與打掃、維護,所以原本預計的度 假活動到了後來,就變質成為了「打掃房屋」的苦 差事,想當然爾,屋主人就越來越不來居住了,淪 為空屋的命運。 5.與地方生活脫節的「孤島社區」   該社區是一個建設在鄉村地區「社區孤島」, 這樣的社區居民與當地原村里民在生活上幾無任何 互動。度假型的住戶與該地區原來村里民的互動很 少,新住戶並不融入當地的生活,所以與當地居 民形成明顯的分隔,也完全沒有生命共同體的感 覺(因為兩者生活與工作是完全隔離的),所以這 種在山林地區建設高密度式的住宅,絕對是弊多於 利,這是筆者所堅決反對的。   但這並不代表山林地區不需要建設社區,只是 一定可以採用較為兼顧自然、人文以及經濟意義的 方式來進行。以下就是幾點意見: 1.山林地區應該低密度開發,以低矮型房舍為主, 高樓式的住宅並不符合「與大自然共處」的原則 的。 2.與附近景觀結合。建築物應該考慮到配合附近地 景、山林田野特色、當地村民建設風格等。將建築 物視為大地的一部分,符合「永續性」的意義。 3.以公共財角度來分享山林資源。應該將景觀與山 林資源視為是大眾所擁有的公共財,即使土地是屬 於某人的私人財產,地主擁有開發建設的權利,但 是景觀部分則是所有附近居民的共有財產,絕對不 是只有地主可以享受。 4.與當地生活形態結合。既然要在鄉間居住,就應 該要學習當地的生活形態與遊樂的形式,儘量能以 低碳環保,自然的形式來享受,例如,徒步,騎單 車,爬山,提供村民協助服務,如果是長期居住的 話,更要嘗試瞭解當地的文化與風俗民情,慢慢與 當地住民產生生活上的互動。 5.買屋以「實用」為目的,以「常用」為原則。房 屋土地都是應該讓大部分人都能共享到的社會資 源。若購買不常使用的房屋,本身就是一項社會資 源的浪費,但是它卻會存在至少30年以上。 開發神話,漸成商業困境   最後,我們要談談「杜拜」。先前杜拜是世界 的風雲地區之一,它似乎引領了一個潮流,也像是 一個地球上的奇蹟、沙漠的綠洲一樣被媒體與商業 界所稱頌。但是,這樣的一個大規模開發計畫不 但耗用大量能源,破壞環境,更重要的是:造成 人們消費觀念的被嚴重扭曲,教育了許多人錯誤的 享樂方式,那就是:無限度的創造「驚奇」與「奇 蹟」,只要滿足人們的感官極限,就可以不計代價 的、在任何地方創造任何「不應該出現的事物」與 「似乎不可能的事物」。 不幸的,2008年的金融海嘯,終於讓這個氣泡破 滅,目前杜拜的開發案已經慢慢陷入困境,也沒有 如預期的商業利益出現,但是,這樣的「過度開發 紀念碑」,卻可能會存在數十年或百年以上,這件 事是絕對值得我們警惕的。   最後,我要重述,小坪頂興福寮間的這個山地 區域,建設高層大樓,本身就是最糟糕的一個案 例,政府為何能核准這樣的建案出現在這個地區? 有任何必要的理由嗎?最後我們要呼籲:請政府不 要在山林地區核准大規模住宅開發案了。讓真正要 居住山林鄉野的人們,有權利保有自己的環境。本 處即為山谷,建商以環繞社區的高架道路以遮掩 這個問題。    位於淡北公路的紅樹林站附近,大樓林立, 這些大樓的基地面積並不大,但是卻將後方山坡 地的擁有者的整個淡水河景觀遮蔽,等於將後方 山坡的景觀權,僅僅以少數的代價就加以剝奪 了,實在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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