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在再生能源轉型的新時代背景當中,2019年新興成立的「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是由淡水文化基金會與淡水社區大學共同扶植成立的公民電廠合作社,初成立時有一百位社員積極響應。
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在歷經整整一年的淬鍊,終於在本年度六月與七月接連傳出佳音,先是新北市政府協助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於鄧公國小群英樓屋頂設置17.01KW裝置容量之太陽光電模組,近日內將正式啟用,坐實全台第一座設置於公有場館之公民電廠美名。
緊接著在7月6日又與文化大學公開完成簽約儀式,未來將以該校大賢館與大莊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作為校內師生綠能教育示範場域,打造全國第一座位於大專學府內之社區公民電廠。
而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現正於社址所在的淡水區內打造四座位於民宅屋頂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取名為新北綠能二至五號,位於淡水知名的滬尾休閒農業區劃定範圍內,這也是農委會在新北市唯一指定的休閒農業區,發展潛力無限。未來,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也會積極參與協助該區發展智慧綠能農村計畫。
說到智慧綠能,我們就必須來談談公民電廠,但是何謂公民電廠?許多民眾對「公民電廠」與「合作社」的定義知之甚淺,依經濟部能源局對公民電廠定義的揭示型態,得依發起主體之不同分為「公民自主發起」、「系統營運商或媒合商發起」、「地方政府主導發起」等三類,售電方式則可選擇將所生產電能全額躉售、自發自用或以直、轉供方式供電予用戶。
「合作社」─—是中央政府推行再生能源政策中,公民電廠最佳態樣的實現型態之一,在經濟部能源白皮書中曾提及,公民電廠即是能源轉型過程中,推動再生能源的一種實現方式。
公民電廠以在地居民為主體,直接參與能源系統的規劃、營運、籌資等工作,並且取得能源系統所有權,發電的收入用於維持電廠營運,也經由在地的培力與營運經驗,影響、擴散並促發更多人參與再生能源。
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是中央到地方上行下效之重要政策,政府希望能實現2025年達成綠色能源發電佔比超過20%的目標,太陽能目標設置容量便訂在20GW,年發電量預期256億度。
經濟部也一直鼓勵各直轄市、縣市結合在地社區特色,推動太陽光電陽光社區建置,塑造太陽光電輔助供電之群聚應用示範,達成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太陽光電應用之願景。在極端氣候不斷加劇之際,響應再生能源將會是全球性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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