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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專題(一):渡船頭燈桿


洪靖翔

   新北市政府所規劃的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工程,不但會嚴重影響河岸原有的寬廣行人徒步空間,更預計將對現存之河岸地景造成極大衝擊,諸多緊鄰河岸的文化資產,也一同面臨被拆遷、破壞的困境。

  淡水這座城鎮的歷史發展離不開倘流其身畔的淡水河,河岸也是淡水最早開發的地域之一,何以至今發展至斯!而彼時又有哪些文化資產面臨這樣的危機呢?本次論壇之文化資產保存專題第一期,即以矗立在淡水河河岸的顯著地標―渡船頭燈桿說起。

  渡船頭燈桿是淡水港燈塔之外,淡水現存唯一的航行指引用燈桿。燈塔(LightHouse)與燈桿(Light Pole)則於功用上有所區別,燈塔主要用於指引船隻,防避航行危險;而燈桿則用以指引船隻入港停泊,故而通常會將燈桿設計成一對兩桿,矗立於港口入港處。

  渡船頭燈桿自名稱看來,即可知其用途主要為指引淡水河河內的船隻停泊,燈桿始建於西元1910 年代,渡船頭燈桿的燈色為紅色,與之相對的另一隻燈桿則為綠色,設置地點則位於現今淡水的干蓁林一帶(鼻仔頭安樂伯廟上方),然而如今卻只留存渡船頭燈桿。

  燈塔在淡水設置的歷史,其來有自且忝為全臺最早。早在清朝嘉慶元年(1796年),淡水居民為求航行安全,便集資設立「望高樓」,此為臺灣歷史有紀錄的首座燈塔,可貴的是此座燈塔是由民間創設、民間自行經營,後來望高樓漸次廢棄,為光緒10 年(1888 年)所設之淡水燈塔取代。
  在此之後,日本人於埔頂另設一燈塔,

與淡水燈塔形成高、低之相互搭配。並在1910 年代新建兩座燈桿,至此淡水港的燈塔指引系統日漸完備,根據文史工作者蘇文魁老師的說法:「船隻進淡水港只要白(淡水港燈塔)、紅(渡船頭燈桿)、綠(干蓁林燈桿)對成一線入港就是安全航道。」由上述的這些建設中,我們也可一窺淡水曾經所經歷的輝煌河港貿易史。

  先前曾有官員探視渡船頭燈桿,並表示可以做「適當的遷移保存」。筆者以為,這樣的觀點即是沒有了解渡船頭燈桿重要性的發言。渡船頭燈桿的重要性,不僅僅在於燈桿本身的建築(事實上燈桿本身也經過多次改建),重要的是燈桿是淡水從前具有興盛河港貿易的明證,重要的是燈桿所設置之地點,還有燈桿與周圍聚落發展的關係。

  這些歷史的脈絡背景,如果遭到「拆遷」,那麼這些現地的歷史明證,也將消逝殆盡。故而我們應當以「現地保存」做為原則並且持續努力,渡船頭燈桿,也僅僅河岸地景眾多文化資產的其中一個。渡船頭燈桿如今已不再發亮,然而它始終矗立在那裡,指引著我們,航向更遠的地方。
▲燈塔在淡水設置的歷史,其來有自且忝為全臺最早。左側為「望高樓」;右側為「淡水港燈塔」。(資料翻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家文化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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