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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民意代表與新北市文化局、交通局、養工處和區公所等相關單位至淡水氣候觀測所石板路會勘,由於不少民眾陳情此路段非常顛簸,不時有腳踏車騎乘者摔倒受傷。當時與會者曾提出幾個解決方案,包括刨除石板改鋪設柏油,或是在路邊綠地增設平坦的自行車道。在淡水文史工作者極力反對下,這些方案最後不了了之。 去年4、5月間石板路一側水溝邊增設了一整排防撞桿。這條年代久遠的石板路,據知是清治時期貿易船隻的壓艙石鋪設而成。設置一整排黃色防撞桿後,整體視覺景觀上顯得非常突兀。石板路不平坦易生意外,為防範意外有著許多可以採用的做法,設置防撞桿其實是很不適當的選擇。 去年疫情提升至三級管制期間,中正東路往臺北方向,在竿蓁林路段,人行道旁一排龍眼樹被剃頭,對於步行者而言,在熾熱的日頭照射下,這幾棵能提供遮蔭的龍眼樹彌足珍貴。然而將樹砍頭到底是誰說了算呢?數周前北港塘舊址處的廢棄古厝,茂密的大樹被移除,也是同樣的例子。
▲淡水氣候觀測所石板路去年上半年增設一整排黃色防撞桿。(圖片提供/陳德樺) 更進一步地思考,在我們生活的環境周遭,設施的增設及修改、閒置綠地的運用、地景地物的變換等等,主要決定權在里長、民代或行政單位,在這個地方生活的居民雖然有意見表達的管道,終究只是被徵詢,欠缺主動參與討論與決策的權利,往往都是行政單位新的方案或計畫初步決定了,才趕快在行政流程與程序中提出不同意見,甚至常常等到動工了,在地居民才知道某項計畫的執行。 放大至更大範圍。淡水各項改變居民生活與歷史記憶的公共工程計畫,抱持反對或不同意見的淡水居民,在政策或計畫的決定權上只是被動角色。實質決定權是在政府單位官員及民代手上,即使辦理了工程計畫的說明會,在地居民的意見與意願充其量只是參考的地位,而不是能在決策的過程發揮重要的作用。 在所謂深化民主的口號下,我們還有很長的路途。
▲去年疫情三級管制期間,中正東路往臺北方向,在竿蓁林路段,一整排能供遮蔭的龍眼樹被砍頭。(圖片提供/陳德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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