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在新北市政府事隔超過十年,於今(2024)年二月「再次舉行」動土典禮,並展開移樹工作的情況下,不少人關心反淡北道路方是否有任何反制作為,故在此向大家報告反淡北道路行政訴訟概況。 依我國法律規定,重大工程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一般簡稱環評)才能施工。淡北道路工程計劃曾於2011年通過環評,在反淡北道路聯盟在環境法律人協會多位公益律師的協助下,向環保署提出訴訟,並取得勝訴,也就是認定環保署違法放行淡北道路,是故環評應撤銷作廢,且新北市政府不得動工。 有鑑於前述經驗,因此在新北市政府將淡北道路計劃重新送環保署審查,並於2020年通過環評之後,反淡北道路聯盟認為這次環評依然存在許多違法狀況,決定同樣走法律途徑處理,並再次委由環境法律人協會組成律師團,於2020同年依法先提出行政訴願。
雖行政院不願意認定環保署違法因而駁回我們的訴願,其實是在意料之中,我方於2021年繼續提出行政訴訟,原告包含五位淡水居民,被告是環保署,環保署目前改制過後叫做環境部。
▲反淡北道路聯盟曾在公益律師協助下取得勝訴,然而正反意見持續交鋒,圖為2019年5月8日淡北道路環評大會場外反淡北道路聯盟的合影。(圖片提供/淡水文化基金會)
選擇法律途徑,是因為相信、認同我國是夠好的法治社會,人民有權利、也有能力,透過司法來去抑制政府的錯誤施政。 然而必須承認,法律途徑雖然效果強大,但訴訟流程曠日費時。具體來說,上次的訴訟直到2013年宣判,2014年確定,距離2011年通過的環評已經過三年。本次的訴訟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每次開庭審理的間隔拖得更長,且2023年底又因法院人事更替而更換審理法官。新任法官自去年十月至今年二月間雖然已經開過三次庭,算是相當密集,但依然在釐清案情的階段,因此我方預計最快也得到今年下半年才會宣判。
▲反淡北律師團於2021年提出的行政訴訟開庭至2024年1月已屆十次,訴訟過程曠日廢時。(圖片來源/「反對興建淡水河北側沿河道路」臉書社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