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1月18日下午到縣定古蹟淡水殼牌倉庫視察,瞭解
正在進行中的古蹟修復工程施工進況,對淡水殼牌倉庫中隸屬國有財產局之國有土地迄未移撥縣政府管理,甚表關切,當場指示縣府文化局要積極協調國有財產局加快作業,儘早完成殼牌倉庫國有土地的撥用程序,俾利縣府後續推展殼牌倉庫古蹟活化與管理維護工作。
淡水殼牌倉庫古蹟修復工程在95年初,經台北縣政府文化局發包由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福清公司從95年12月1日起正式展開施工,這一次副縣長李鴻源的視察,是縣府高層第一次到淡水殼牌倉庫視察古蹟修復工程。1月18日,李副縣長是在縣政府文化局官員陪同下,於下午二點半抵達淡水殼牌倉庫,在聽取工程簡報之後,由負責規劃殼牌倉庫修復工程的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經理林正雄,引導李副縣長進入殼牌倉庫現場巡視古蹟修復情況。李副縣長在一一看過幾棟倉庫的施工狀況之後,也走上第二層油槽區和更上層的「番仔樓」(SHELL HOUSE)殘址區查看。
由於「番仔樓」殘址區和部份油槽區的土地屬淡水鎮鎮有土地,李副縣長查看現場之後,在進行討論時首先徵詢淡水鎮公所意見,淡水鎮公所機要秘書邱明民即發言表達,希望請縣府將「番仔樓」殘址區等鎮有土地一併納入修復工程。經文化局說明目前進行的淡水殼牌倉庫古蹟修復工程,僅係第一期工程,並未包含「番仔樓」殘址區等鎮有土地在內,李副縣長立刻交代
文化局準備規劃第二期古蹟修復工程,將「番仔樓」殘址區和油槽區一併納入,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
另外,李副縣長在會中特別詢及殼牌倉庫中的國有土地如何處理問題,文化局文資課長曾繼田報告說,國有財產局原先同意將殼牌倉庫中的國有土地移撥給縣政府,縣府已在93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請辦理撥用,惟國有財產局卻以法規變動為由擱置撥用程序。對此,李副縣長甚表關切,當場指示縣府文化局要積極和國有財產局協調,必要時,也可商請立委協助爭取,儘早完成殼牌倉庫國有土地的撥用程序。
淡水殼牌倉庫係在89年6月經台北縣政府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89年12月底由殼牌國際石油集團將之捐贈與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淡水文化基金會自90年初進駐殼牌倉庫,創辦社區大學,迄今六年不輟,累積了不少古蹟活化的營運經驗,基金會且已準備配合縣政府發展台北縣博物館家族的政策,將淡水殼牌倉庫經營成為一座地方文化博物館。1月18日,李副縣長在聽取淡水文化基金會這段經過陳述並得悉文化局業已和基金會議妥「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草案」後,當即要求文化局應儘快與淡水文化基金會完成委託契
約簽約手續,確定基金會的營運主體地位,讓淡水文化基金會能及早做好未來博物館營運的開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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