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台北縣長周錫瑋率領縣府一級主管到淡水,與淡水鎮長蔡葉偉及鎮公所主管進行施政業務座談,周縣長提出「北台國際海洋門戶」作為對淡水的發展願景,希望結合淡水鎮公所行政大樓遷移到淡海新市鎮的計畫,進一步開發淡海新市鎮,讓我們不免又想起淡海新市鎮開發以來帶給淡水人的深切創痛!
1990年2月內政部完成淡海新市鎮特定區開發規劃,在淡水市街北側之沙崙、港子平、公司田、崁頂、埤島、林子街等農業地區劃出1756公頃作為新市鎮範圍,計畫分三期進行新市鎮開發,預定10年內開發完成,引進30萬人口入駐新市鎮。這個由當時中央政府主導的新市鎮計畫,在規劃之初就受到台北縣政府和民間的高度關切,質疑計畫的可行性。不過,當時的中央政府並未多加考量地方的意見,依然將淡海新市鎮計畫納入「六年國建計畫」,堅持執行。
1994年4月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一期工程開始動工,13年來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推動新市鎮開發工程,卻遭遇嚴峻的考驗,進退維谷。直到2006年6月行政院經建會決議停止淡海新市鎮的後續開發為止,內政部營建署僅大略完成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中第一開發區和第二開發區約446公頃土地的徵收、整地與道路公共設施工程,以及興建六百多戶的示範國宅,卻已鉅額貸款超過數百億,形成財務的黑洞,利息負擔不勝負荷,而整個新市鎮計劃區域內的景象,實際上仍是一片荒寂,人跡罕見。淡海新市鎮動工開發,強制遷移當地居民,將當地地貌徹底翻轉整平,完全摧毀當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象,讓淡水人不復記憶,這樣的新市鎮開發政策如今事實證明是嚴重的錯誤政策!1994年4月動工當時淡水全鎮人口約九萬二千人,到了2007年1月,淡水全鎮人口已達十三萬人,但這其中居住在淡海新市鎮特定區內的人口竟不到二千人,與原計劃引進30萬人的目標,差之遠甚。
2006年6月行政院經建會毅然痛下決定,將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劃範圍從原定之1756公頃縮小至目前已整地之446公頃,計劃人口也向下修正,從原推估之30萬人降為13萬人。經建會並要求內政部營建署積極標售淡海新市鎮土地,售地收入則用以償還貸款,這應係中央政府為了跳出泥淖,避免破產的斷尾作法。只是,我們依舊非常疑惑,已經縮小規模的446公頃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目前仍是一片荒寂,倘若要發展到13萬人的計畫目標,倒底還要再開發多久?10 年?20年?開發過程中,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還要再挹注多少建設經費?100億?200億?而這樣的新市鎮開發政策真的符合淡水的發展願景否?負責任的政府當局應該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