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優惠減免辦法

申請對象

申請所需證件

優惠辦法

當學期聘任教師

每門課程學分費5折優惠

殘障朋友

殘障手冊影本

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原住民朋友

戶口名簿影本

滿71歲以上人士

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滿65歲(含)~70(含)歲人士

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每門課程學分費7折優惠

上學期之班代

由校方認定

每門課程學分費9折優惠

外籍配偶(女性)

相關證明文件

免費選修外籍配偶生活學習課程

其他每門課程學分費5折優惠

家庭共學者

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報名家庭共學課程,三等親內兩人報名一人免學分費

98.2學期舊生續修下學期課程且符合選修通識課程規定者

校方核對查詢

98/12/21~99/1/2完成註冊手續,每門課程享有學分費九折優惠

備註:(1)本辦法限定學分費優惠減免,其餘費用(報名費、電腦實習費•••等)不予優惠減免。

     2)未依規定選修通識講座課程之學員,無法享有續修舊生學分費9折優惠。

     3)以上辦法請擇一最優惠減免方式辦理,本辦法不適用半價課程、家庭共學課程及企業認養等課程。